奉化新闻网讯(记者 徐华良)溪口花农竺慧嘉昨天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的一份裁决书,一桩域名之争案件终于尘埃落定。竺慧嘉开了我市农民打赢涉外“官司”的先河。
竺慧嘉在溪口办了家奉化市天竺园艺有限公司,2005年10月25日,该公司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注册了tzoo.com.cn域名。根据域名的注册和使用遵循“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对该域名享有正当合法的权益。
2007年10月24日,美国纽约州一家发布旅游信息的著名网络公司travelzoo inc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提交投诉书,投诉域名“tzoo.com.cn”的浙江省奉化市天竺园艺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恶意注册含有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的域名,且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没有合法的权利和权益。
美国的travelzoo inc公司其商标、商号(travelzoo)、域名(traveizoo.com)及商号简称、股票代码(tzoo)享有在先的民事权益。travelzoo注册商标于2005年8月25日在包括中国在内的7个国家获得国际注册,目前仍处于有效期内。
竺慧嘉委托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浙江省花木协会经纪人分会法律顾问胡光春律师全权代理,向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提交了答辩书及其所附证据材料。答辩书称:投诉人认为域名“tzoo.com.cn”存在侵权事实,被投诉人认为投诉人的主张是完全错误的。被争议域名“tzoo.com.cn”与投诉人的注册商标travelzoo不具有相同性。被争议域名“tzoo.com.cn”主体部分tzoo是“天竺”二字的谐音;被投诉人的域名“tzoo.com.cn”虽然包含了投诉人的注册商标travelzoo中的tandzoo,但两者完全不同,更不具有误导性的相似。投诉人是一家旅游企业,被投诉人是一家花卉园艺企业,两者分属不同行业,根本不存在会造成混淆的情况。
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专家组意见认为,经对比,争议域名的主要部分“tzoo”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注册商标“travelzoo”文字不完全相同,从使用和视觉上也不构成混淆性近似。因此,投诉人的投诉没有解决办法规定中的条件,其请求不能得到支持。被投诉人注册和使用域名“tzoo.com.cn”已长达2年,并在网站上展示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其该域名应享有合法权益。专家组最后裁决,驳回投诉人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