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楼伟军介绍,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创建“平安奉化”的要求,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整治非法营运的正三轮摩托车,作为农村小客运质量安全整治的重中之重。
楼伟军说,正三轮摩托车非法拉客营运,既扰乱了正常的客运秩序,又因其安全性能差,事故隐患多,一旦发生事故,又因其未办理乘客保险,后遗症甚为严重。
“整治正三轮摩托车任重道远!”楼伟军告诉记者,这次整治正三轮摩托车,城区这一块,将由公管所和大桥交警中队等部门联手,溪口地区这一块,将由溪口风景区管委会实施。为净化“十一”黄金周客运市场,节前将进行突击整治,节后进行正常整治。凡非法上路营运的正三轮摩托车,按《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每辆车处以1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款,凡无证无牌上路正三轮摩托车,交警部门将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处以罚款2000元,拘留15天。在整治基础上,将在溪口试点,清理淘汰正三轮摩托车,投放区域出租车,以提升景区的客运档次。通过三年努力,将正三轮摩托车逐出全市客运市场。